临沂高新企业怎么办理?高企认证选汇印
一、**企业复审的依据
根据《**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资格期满**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同附2),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企业复审材料
1、出具**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2、出具**企业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3、出具**企业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出具**企业三年研究开发项目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办公室重新颁发“**企业证书”。
三、**企业复审提出时间及条件
1.**企业资格期满**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复审法律依据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十条 **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通过复审的**企业资格自颁发“**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