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版权登记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李老师 q
版权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着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取得的着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着作权归属造成的着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着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负责外国以及闽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着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一、版权登记材料
1、计算机软件作品登记所需材料:
①、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
③、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④、委托版权事务中心进行软件登记代理的书面委托书。
2、一般作品着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①、作者和着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②、作品登记表;
③、作品登记申请书;
④、作品创作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
⑤、权利保证书;
⑥、清晰的作品2份(复印件1份、彩色稿1),作者签字;
⑦、委托书;
⑧、着作权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着作权归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