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等级保护的相关内容及等级划分
等级保护的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
等级划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